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居
家居

三类涉农案件可走“绿色通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大河报  浏览次数:12127
核心提示:本报讯11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会议,拉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的序幕。活动将从11月15日正式启动,在随后2个月时间内,集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案件等3类涉农案件。活动期间,全
           本报讯 11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会议,拉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的序幕。活动将从11月15日正式启动,在随后2个月时间内,集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案件等3类涉农案件。

    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做好诉讼服务引导。三级法院均将开通涉农案件热线服务电话(具体电话可网上查询),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及时为农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此外,法院将设立涉农案件立案绿色窗口,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立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快速化解纠纷,及时实现农民工权益。

    活动结束后,全省法院11月15日以前受理的此类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11月15日以后受理的此类案件,结案率要达到85%。未办结的案件春节前妥善处理,让农民工们放心回家过年。

    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8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结此类案件6.8万余件,为13.8万余人追回劳动报酬52.1亿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补充

    哪几类案件可以走“绿色通道”?

    此次活动主要针对三类涉农案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括:与农民工相关的各类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建设工程、侵权赔偿民事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涉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

    “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包括: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抚养、扶养、赡养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虐待等犯罪案件。

    “坑农害农”案件包括: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犯罪案件或相关民事赔偿案件,涉农资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