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财经

出现债务风险如何化解 来看看政府放的大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11169
核心提示:政府性债务也有“警戒线”,“填不了的坑”可申请省级政府临时救助……
 
制图\郑萌

  河南商报记者 宋晓珊

  “双12”大家都在刷卡忙剁手,可是你知道吗?政府也需要融资(借钱),那么政府超支了怎么办?如何理顺财政危机?郑州市政府放大招,快来看看对经常花超的你是不是也有提示。
 

  对策   

  政府性债务也有“警戒线”

  

  你想要买一台电脑,钱不够用怎么办?先刷信用卡呗,工资到账后再把欠债换上。

  支持地方经济、改善民生……政府也有很多花钱的地方,财政资金暂时不够用怎么办?政府就需要融资(借钱),这也是政府性债务产生的源头。

  再往下说,咱们“买买买”一不小心花超了,对于个人来说可能会给信用添黑,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旦爆发,导致的不仅仅是某个县、市或省级财政运行困难,而将会向上级财政传导。

  为了用好“政府性债务”这把双刃剑,12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发布。郑州晒出了政府性债务的三字经,“借、用、还”。

  其中对政府性债务划定了一条“警戒线”,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这个规定可不单是说说,郑州一直做得很好。就拿刚刚过去的2016年来说,郑州政府债务限额为2266.13亿元(不含巩义,下同),截至2016年底,郑州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862.57亿元,未超过批准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的通知,郑州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191.18亿元。

  这个限额并不是随意制定的,政府债务限额由上级财政在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等因素综合测算后分配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下达。

  

  对策   

  出现债务风险

  先还债再建设

  

  《通知》提到一个根本性原则,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负责。

  郑州各级政府出现债务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偿债能力前,除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

  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可以暂停建设,腾出资金依法用于偿债。

  节流只是暂时的,长远来看稳妥发展区域经济,还要促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确保政府债务及时足额偿还,逐步提高政府信用级别。

  郑州市提出,把政府债务风险等作为硬指标纳入县 (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该《通知》有效期两年。

  

  对策   

  按照风险事件

  郑州将启动分级响应

  

  同一天,郑州市还发布了《郑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下简称《预案》)。

  《预案》提到,成立郑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一级 (特大)、二级 (重大)、三级 (较大)、四级(一般)四个等级。

  举例来说,一级 (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省政府监测认定发生一级 (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时,涉及的郑州市及相关县 (市、区)的债务风险事件;参照省政府监测标准,郑州市政府需要认定为一级 (特大)债务风险事件的情形。

  如果郑州市级或全市2个以上 (含2个)的县 (市、区)级政府无法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就算是二级 (重大)债务风险事件。

  遭遇风险事件,事发地政府就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启动分级响应和实施应急处置。

  

  对策   

  “填不了的坑”可申请省级政府临时救助

  

  政府超支了怎么办?郑州市提出几大招。

  1. 拓宽财源渠道,比如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

  2. 优化支出。财政重整期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比如,压缩政府公用经费。实行公务出国 (境)、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 “零支出”。

  3. 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现,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采取上述措施后,风险地区财政收支仍难以平衡的,只能放大招,向省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包括代偿部分政府债务,减免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配套资金等。待财政重整计划实施结束后,由省政府决定是否收回相关资金。

  遭遇风险,痛定反思,还要加强预算审查,同时改进财政管理。

微信图片_20171128180221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